2024年7003全讯入口7003全讯入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3为了促进7003全讯入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函(2024)104号文件《关于评定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7003全讯入口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7003全讯入口7003全讯入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奖范围
7003全讯入口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7003全讯入口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名,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4名,每人奖励3万元;参加学校差额评选硕士生1人,博士生2人。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培养单位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2、参评研究生创新成果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含作品)或出版专著;
2) 以第一发明人获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一项,或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两项;
3) 获国际、全国高水平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
4) 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有证书);
5) 参与编制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含国军标)(有本人信息);
6) 在“三报一刊”上公开发表作品或参与撰写的研究报告、政策专报获上级部门批示或采纳;
7) 其他作出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社会、经济效益。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上一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上一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 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科责任教授代表、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告知所有参评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和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五、评定原则
1、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 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 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 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7003全讯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篇论文按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均分权重;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六、申请及评审安排
9月14日:研究生院将学制规定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基本信息导入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下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评审通知及相关评审文件。
9月18日~23日:成立7003全讯入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公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发布学院奖学金评定通知。通知所有参评研究生,做好部署、协调工作。并于9月23日前将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2024年7003全讯入口7003全讯入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9月19日9:00-9月26日17:00: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9月26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B214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9月27日~10月14日:学院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重点遴选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博士生,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具备成为行业骨干潜质的硕士生。未达到基本申请条件和学术成果要求的,不具备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学院在完成评审后将评定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10月15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七、注意事项
1、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网上申请,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后的“评审意见”页及支撑材料等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PDF文件。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获奖者应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获奖收获总结。学院评审委员会需对获奖研究生的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也将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
本细则由7003全讯入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7003全讯入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